“签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是强化监督的重要方式,项目建设双方需严格履行合同
约定,做到廉洁自律,通过真抓实干、履职尽责,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推进。”赣州交
控集团纪委督导组负责同志在下属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检查时强调。
据悉,《廉政合同》是该集团纪委强化工程建设领域风险防控的具体举措,对预防工
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近年来,该集团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全
面实施《工程承包合同》和《建设工程廉政合同》双合同机制,进一步加强工程领域
的清廉建设,在牢固树立工程质量安全意识的同时,牢固树立廉洁安全意识。同时,
集团纪委通过现场走访、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廉政合同履行情况及廉洁责任
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工程建设“四同步”,一手督促抓好
工程安全生产检查,一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责任落
实,避免“一签了之”,确保公司各项工程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建设。
该集团纪委督促签订的《廉政合同》对合同双方在廉洁自律上作了具体约束,并对违
约责任作了明确规定,明确项目法人和参建单位负责人是廉政合同第一责任人,须带
头执行廉政合同规定,对责任进行了细化和分解,就不得接受吃请、严禁互赠礼品和
材料供应等6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画出纪律“红线”,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并要
求各参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互相监督,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同步报告履行廉政合
同情况。2021年以来,集团纪委督促落实项目建设双方签订《廉政合同》十余份。
“工程建设的廉政保障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松懈。”该集团纪
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确保项目建设的每一步都在阳光下运行,集团纪委将严格按
照权力运行监督规范化的要求,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督促加强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全
面压实主体责任。(卢兴亮 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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